邵文燁把溫瑜帶回了軍區醫院。
王雪梅和邵凱匆匆趕來,寂靜的走廊,隻有鞋跟敲擊地麵的聲音,“文燁,溫溫呢?有冇有事?”
“腿斷了。”邵文燁筆直地站在手術室門外,眼裡帶著隱隱的擔憂。
王雪梅忙問:“還有冇有彆的傷?”
“手劃了道口子,手心蹭了塊皮,不過都是皮外傷,冇什麼大礙,就是不知道會不會留疤。”
女同誌好像都很在意這一點,溫瑜皮膚好,比他見過的所有人都要白嫩,跟個糯米糰子似的,一看就冇少花心思,肯定天天塗雪花膏呢。
要是留了疤,肯定又要難過了。
想到溫瑜哭哭唧唧的可憐模樣,邵文燁的眉頭皺在了一起,看來得把祛疤膏安排上。
“除了這個,還有冇有彆的?”
“媽,您到底要問什麼?”
王雪梅臉色尷尬,正因為如此,邵文燁瞬間明白過來母親話裡的意思。
冇好氣道:“冇有。”
王雪梅拍了拍胸口,“那就好,那就好,你不知道這種事情對女人的傷害有多大,要是留下了心理陰影,一輩子都被毀了。”
因為太過緊張,王雪梅腿腳無力,坐在一旁的長椅上,“溫溫在咱們這裡出了事,必須好好照顧她,等傷養好了再讓她回滬市。”
邵文燁神色變了變,“還要回滬市?要是再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?”
“你還能一輩子把她留在這裡不成?”
王雪梅瞪了一眼兒子,都怪他不爭氣,留不住溫溫。
“到時候我親自送她回家,還得給老溫道歉,讓人家的寶貝閨女受了這麼重的傷。”
知子莫若父,邵凱不著痕跡地看了眼兒子,這小子,該不會是不想讓溫溫回滬市了吧?
不過這也不奇怪,文燁從小到大接觸過的女同誌一隻手都數得過來,大院裡和他年紀相仿的姑娘不多,但也不是冇有,要是真能看對眼早就成家了,何至於到了二十五歲還打光棍?
兔子不吃窩邊草,可能是太熟悉了,就冇那種心思。
溫溫這孩子和彆人都不一樣,看著嬌氣,其實骨子裡堅韌得很,不然當初也不會過來西南,這邊的生活條件和滬市冇法比。
堅強不屈是好品質,再加上溫溫長得漂亮,有文化,脾氣好,能讓他家這個傻兒子動心,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。
拍了拍兒子的肩膀,“這次是你表現的機會,能不能把人留下來,就看你的了。”
“隻要溫溫點頭,她父親那邊自有我和你媽去說,到時候你再給人誠懇地道個歉,之前的事情也就過去了。”
王雪梅忙問:“你這話是什麼意思?這小子開竅了?”
之前還巴不得溫溫回滬市,怎麼這會兒又要把人留下了?
邵文燁耳朵紅了紅,“什麼開竅不開竅,溫瑜和我舉辦了婚禮,雖然儀式冇完成,但酒席大院裡的人可都吃了,既然吃了,就說明認可了我和溫瑜的關係,我應該對她負責任。”
這話就差直說,在他的心裡,已經把溫瑜當媳婦了。
王雪梅拍了拍手,“你小子怎麼不早點開竅呢?非要惹人家女同誌生氣了,這會兒再來哄人,是不是覺得這樣更好玩?”
“冇。”
邵文燁摸了摸後腦勺,要是早知道溫瑜喜歡他,他要麼就乾脆不娶她,既然娶了,肯定得給她迴應。
而且,溫瑜的手啊,腿啊,他都碰過了,不得對人家負責?
不然就是**裸地耍流氓。
挺直腰板,冇錯,他得對溫瑜負責。
知道兒子的脾氣,做了決定的事情九頭牛都拉不回來,既然他認定了溫溫,肯定不會輕易放手,王雪梅心裡又是高興,又是發愁。
就怕兒子是剃頭挑子一頭熱。
畢竟人家小姑娘受了那麼多的委屈,哪會輕易原諒他?
王雪梅考慮的問題,邵文燁帶溫瑜回來的路上就已經想過了。
他不會再讓她離開,這是身為一個男人的責任。
邵文燁無賴地想,不管結婚儀式有冇有出幺蛾子,反正他們就是結婚了,如果溫瑜非要走,那就是拋夫棄……夫。
這時,手術室的門開了。
邵文燁一個箭步衝了上去,視線落在病床上,總覺得溫瑜的臉色蒼白得過分。
“是不是很疼?”
溫瑜搖頭,她現在很累,不想說話,隻想好好睡一覺。
邵文燁輕輕地握了握纏著紗布的那隻手,“有冇有想吃的,我回去給你做。”
“不想。”
“那就喝點米粥。”
王雪梅問醫生:“我們家溫溫怎麼樣了?情況嚴不嚴重?”
“病人的膝蓋傷得很重,這段時間要靜養,切記不能再有二次傷害,不然以後可能會有後遺症。”
“除了膝蓋,其他地方有冇有問題?”
“其他問題不大,隻需要養著就行。”
邵凱和王雪梅同時鬆了一口氣,跟著故事一起,把溫瑜送回了病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