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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大明:我腳踢貪官手撕汙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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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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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近10萬兩銀子的稅,和12萬石的公糧。

若不是湯和提醒,林牧還不會這麼快就檢視縣衙的賬簿,發現不瞭如此巨大的虧空。

好在這些判官、主簿們都無需吃飯,一目十行掃過一遍賬目之後,大致情況已經有所瞭解了。

“無常爺爺,這事情說起來他是這麼回事。”

林判官解釋道:

“咱們澄安縣土地肥沃,共有良田90萬畝以上,若按照畝數來交稅,單是這90萬畝良田,一季便可產170萬石糧食,朝廷征稅隻收12萬石公糧上去,已經算是輕徭薄賦了,這賦稅連十分之一都不到。”

林牧一聽,老朱這稅收的確實已經很低了,一般而言稅賦三七開,百姓7,朝廷拿3。

到了老朱這裡,百姓拿11,甚至是12,自己纔拿1,真不算多。

可既然如此,府庫中怎麼會冇糧呢?

問題就出在了封地上!

澄安縣原本是一塊完整的區域,但因為吉安侯陸仲亨和淮安侯華雲龍的到來,他們的封地也被封在此處。

這樣就把一個澄安縣切割成了三部分。

侯爺們封地的稅賦,自己收,自己用,不用上交朝廷和縣衙。

原本陸仲亨和華雲龍,各被賜予良田5萬畝,二人合在一起便是10萬畝的良田不用交稅。

可是,這些年伴隨他二人吞併土地,澄安縣超過60萬畝的良田,都已經到了這二人的手中。

而仗著身為公侯,封地不用交稅的律法規定,這60萬畝良田的稅收便全都被免去……

如此一來,整個澄安縣的稅賦收入大大減少,可這公糧和稅銀,卻又是非交不可的!

年複一年,縣衙裡就算有再多的庫銀和存糧,也早已經消耗一空了。

繼續把賬簿翻下去看,林牧發現澄安縣百姓們實際上占有的良田,不到30萬畝,可是每年卻還是按照80萬畝的數字在向朝廷上交糧食和稅銀。

這就出現一個逆天的問題!

虧空的那50萬畝良田的稅,本該兩個侯爺交纔對,侯爺們無需交稅,反而是澄安縣衙每年在幫著他們交。

如此一來,澄安縣一年要多支出去十餘萬兩銀子和糧食,哪裡還有閒錢?

林牧可算知道這個縣令有多難當了。

怪不得前麵那四任縣官來了,都因為貪贓枉法被老朱剝皮而死了。

他們來到地方上,一不敢得罪權貴,二不敢得罪上司。

就這樣,還得交稅,交不上稅老朱更不會容他們。

如此一來,四任縣官全都昧了良心,朝著最弱小和無辜的百姓們下手。

收重稅!

貪贓枉法!

欺壓良善!

等到最後事情暴露,王知府和這些侯爺們官官相護,當然平安無事了。

這些知縣們冇有靠山,被老朱抓去活剝了人皮,再派一個新的知縣來到澄安。

新任的知縣來到澄安,麵對的還是之前的風氣,之前的官場,他們無力解決這裡的事,最後隻能同流合汙,落得一個身首異處的下場,重複著一個相同的結局。

也是林牧到任之後,挑戰起了這些權貴和上司們的權威,纔給了澄安一線生機。

但現在的林牧,也還是剛來到此地,要徹底解決這裡麵的事,還得費一番功夫。

“劉判官、何判官,就有勞你們將澄安縣的稅收問題,做一個彙總,明天我親自到鳳陽府去找他們談談。”

既然50萬畝良田在權貴們的手中,那就應該權貴去交這50萬畝的稅,而不是林牧的澄安縣來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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