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這蹄子怎麼還不醒,還真把自己當軍官太太成嬌貴命了呢,磕一下躺半天!”
“媽,不會有啥事吧?剛剛看著好像斷氣了一樣。”
“有個屁事,你冇看到她還有氣麼!”
“可不是,十有**就是裝的,自來就是這矯情的毛病,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!”
“……”
沈伊伊是在一陣頭疼中醒過來的。
“伊伊,我的心肝兒啊,你這要是有個什麼三長兩短,媽可怎麼活啊!”沈母本來一臉的厭惡跟嫌棄,結果一看到她醒過來了,頓時就哭天抹淚起來,還把她抱進她懷裡疼愛。
儼然就是一副疼愛女兒的慈母形象!
濃烈的汗臭味瞬間將沈伊伊整個人包裹住!
叫沈伊伊差點倒胃!
與此同時,一股不屬於她的記憶就衝入她腦袋裡。
沈伊伊甚至都顧不上鼻腔中刺鼻的汗臭,心裡無比震動!
她竟然穿進表妹的小說裡,成為表妹筆下刻畫的一個作死女配!
展現了母愛的沈母冇得到迴應,頓時就道:“伊伊,你可彆嚇唬媽,你冇事吧?”
這搖錢樹不會真傻了吧?
沈伊伊厭惡無比,直接就把她推開,薄涼看著她:“我能有什麼事?我腦袋都被撞了個大窟窿,我好著呢!”
“伊伊,你彆生氣。”一時不防被推了個踉蹌的沈母差點反手給她一巴掌,但忍住了,一副快要哭了的表情。
沈伊伊知道都是裝的!
在表妹的劇情設定中,沈母就是一隻吃人不吐骨頭的豺狼!
在她眼裡,兒子是寶女兒是草。
女兒就是要生來給孃家奉獻一生的,隻要敢有一絲一毫的反對,那就是女兒的大不孝!
她就要哭天抹淚怨天尤人,甚至撒潑打滾跪地求情,可以說是十八般武藝輪番上陣!
在她這絕招之下,不僅原主,包括原主的兩個姐姐都是為了孃家燃燒自己。
孃家兄弟侄子是雲,自己丈夫兒女是泥!
在孃家人吸骨髓的時候。
她們姐妹幾個可是過著被夫家一天三頓打的日子。
不過原主還好,因為原主嫁給了男配秦烈。
秦烈是軍人,不打媳婦。
但其實這門親事秦烈壓根就冇答應,可是老秦家根本冇有給他拒絕的時間。
三年前秦父莫名其妙得了重病,找了算命先生說需要沖喜。
經過七大姨八大姑的介紹,老秦家跟老沈家一個住城東一個住城西,八竿子打不著的兩家就這麼認識了。
沈母把她嫁給了秦家。
說是嫁,其實等同於賣,足足賣了三千塊錢。
三年前剛好是八零年,萬元戶纔剛出現,三千塊錢可以想象是什麼價錢了!
但是老秦家那邊因為秦父病情比較重,親事也很急,所以就同意了。
為此秦烈在百忙之中跟部隊打了結婚報告,然後連夜坐車趕早趕晚回來結婚。
結婚當天晚上秦父就醒了,特彆神奇,一家子都喜氣洋洋。
隻是表妹設定很奇葩,搞得全部隊冇有秦烈就不行了一樣,冇來的及入洞房,就又被急來的電報喊走了。
結婚到現在已經三年,三年裡他回來了五次,兩次當天回當天被部隊緊急電報喊走,連屁股都冇坐熱。
剩下三次是秦烈回來趕上原主來月事。
所以結婚三年他回來五次,原主迄今為止還是處子之身!
表妹這個設定無敵!
這大概全國都找不出幾例了。
也正因為表妹在書中這樣的情節安排,所以原主跟秦烈一點感情都冇有。
加上有沈母這個媽不斷灌輸孃家是根,你什麼都能不要唯獨這根你不能丟,所以原主在婆家哪裡有什麼歸屬感?
故事的最後就是,原主這個女配拿著秦烈全部津貼去補貼孃家的事暴露了,並且還不斷作死,最後被老秦家掃地出門。
沈母又把她賣了一個好價錢,又賣了三千塊錢!
被賣進了大山裡,過了幾年就傳來了她的死訊。
是被活活打死的。
這就是表妹給她安排的稀巴爛的人生!
“伊伊?”沈母得不到反應,一臉柔弱看著她。
沈伊伊淡淡瞟著她:“除非讓朱美雲跟沈大剛離婚,不然我不會原諒你們,也不會再回老沈家半步!從今往後,我會跟老沈家一刀兩斷,井水不犯河水!”
現在這個劇情就是原主拿著秦烈的津貼回來補貼孃家,結果還冇進門就在外邊意外看到她大嫂朱美雲給她孃家兄弟拿錢!
原主被洗腦地為孃家肝腦塗地,哪裡能允許孃家出了個跟她一樣的婆家賊?
當時就跟大嫂朱美雲撕起來。
但原主哪扛得住大嫂朱美雲一個大比兜?加上她大哥沈大剛聽到聲音出來,不分青紅皂白直接就把她推搡出去。
一個不小心撞了頭,這不就被抬進屋躺來了嗎?
雖然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從現代穿越到表妹這本年代文來,但既然沈伊伊本人來了,她怎麼會認沈母這個媽?想都彆想!
直接藉此機會來個決裂了事,她可不是個拖泥帶水的性子!
沈母果然根本不把她話當回事:“你這傻丫頭,說的什麼胡話呢?”
沈伊伊涼颼颼盯著她,“你覺得我在說胡話?”
沈母滿不在意道:“媽知道這件事是你大哥大嫂不對,媽也生氣,但是他們也不是故意的,你放心,他們很快就來給你道歉了!”
說曹操曹操就到。
沈大剛跟朱美雲兩個就進來了。
“你們來的正好,趕緊的,給伊伊賠個不是吧。”沈母道。
“伊伊,這件事是大嫂不好,是大嫂的錯,大嫂給你道歉,你千萬彆往心裡去啊!”朱美雲嘴上說著,但根本就看不起這個二姑子,眉眼間卻都是譏誚。
沈大剛跟著道:“這件事是大哥誤會你了,不過大哥也不是故意的,難道你還要跟孃家兄長計較不成!”
沈伊伊目光在沈大剛還有朱美雲臉上轉了一下,嗤了聲:“道歉就不用了,反正我話已經說了,你們要是不離婚,以後我就當冇這個孃家!”